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将联合有关中央单位组成创建活动的组委会,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团中央权益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团中央将分别与有关中央单位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地方团委、综治办应主动争取有关系统和行业行政领导部门的支持,共同建立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将创建活动纳入政府行为。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综治办要对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予以高度重视,摆上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本着统一部署、典型示范、逐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周密细致的推进计划,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立长远的发展目标,推动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2.加强协调,发挥优势。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涉及的部门多,牵涉面广,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综治办要积极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相互支持,做好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行业优势,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3.重视宣传,扩大影响。要在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对创建活动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事迹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此激发各参与创建活动单位和部门的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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