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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没钱吸毒母亲大肆贪污
7月13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王淑芬贪污公款案,并当庭宣判,判处王淑芬有期徒刑13年。
今年51岁的王淑芬是冶金工业部金属制品研究院退休职工。1990年,她受研究院委派,到下属合资企业郑州彩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工作,1993年任出纳。从1999年开始至2000年3月份退休,王淑芬为了给二儿子支付毒资和一次次的罚款,采取只收不记和多收少记的方法,贪污单位公款45.2万元。
法官宣判后,王淑芬对记者说:“儿子是我惯坏的。他小的时候是很乖的,很惹人喜爱,上小学当过大队长呢。我就惯他,样样依着他,要什么给什么,慢慢地就养成了他的任性……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吸毒的,直到有一天晚上,他从派出所往家里打电话,让送6000元罚款,我才知道他是吸毒被抓了。我不止一次地跪下来求他,给他磕头,磕得直流血,可是他根本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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