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再掀“打黄扫非”风暴

  日前,记者从西安市新闻出版局获悉,根据国务院整顿文化市场和西安“打黄扫非”工作的总体安排,为配合即将到来的“两会一节”,西安市于近日已经开始了第三次“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此次行动10月20日结束。

  此次“打黄扫非”行动主要任务为:

  首先,清理整顿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关闭以招商形式设立的书刊、音像集中经营场所。要求继续做好西安电器城、团结路综合市场、丰庆路旧货市场等三个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改制、转行和关闭工作;新城区要加大对童家巷及其周边地区非法书刊交易活动的清理力度,运用各种必要手段彻底清除这一顽疾。

  其次,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缴力度。重点查禁以下品种: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色情淫秽出版物,坚决查缴腐蚀性极大的淫秽光盘,对淫秽的日本卡通画册和64开本口袋本等新品种要露头就打;“法轮功”类出版物、气功类非法出版物及其他宣扬愚昧迷信与伪科学类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盗版的各种名书、名刊和名影视作品。

  第三,规范经营行为,取缔游商地摊。对出版物经营单位要坚持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的原则,城三区、郊三区和郊区县的音像经营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市上规定的限额;城郊六区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要坚持两级审批的规定,工商部门要按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前置审批的有关规定核发营业执照。对游商地摊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不但要没收其全部出版物,还要追查其货源,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清查主要大街和旅游景点周边的出版物经营。各区县要对西安会展中心等“两会”活动场所附近区域,华清池、兵马俑、大雁塔、小雁塔、碑林博物馆等著名旅游景点周边地区,以及西安一类大街的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要严肃处理;对以销售非法出版物为主的经营户或两次被发现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要立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最后,还要清理整顿印刷业,打击非法印刷活动。印刷、复制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市场上非法出版物屡禁不止的重要根源,西安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全面清查印刷企业;对非法印刷大案要案多发地区要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印刷厂点;严查制售假商标、假标识、假包装物的印刷点;严惩犯罪分子。此外,也将对印刷业的结构进行调整,研究制定印刷企业资质条件和总量结构、布局规划,规范审批及监管程序,合理控制总量,使印刷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状况得到改变。

摘自(《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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