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黑,请先去“黑伞”
一段时间,黑社会性质犯罪呈现蔓延和泛滥趋势,已经猖獗到人共睚眦的地步。黑社会的阴影像妖女的长裙,拖着曳着,就要飘进我们的门庭了。丧心病狂的黑恶分子,“穷兵黩武”,暴敛钱财,滥杀无辜,绑架、贩毒、盗窃文物,甚至持枪围攻派出所……可以说是无所不为,劣迹斑斑。 由检察机关评出的2000年“中国十大案件”中就有三大案件属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这还不包括震惊全国的“9·1”常德银行运钞车抢劫案。
江西南昌,虽然地处内陆,但黑恶势力也开始在此招摇。近期南昌的媒体就报道了发生在南昌境内的三起重大黑恶势力违法案件:洪城大市场的“11·11”银行抢劫杀人案;南昌市安义县暴打“选举卫士”毛华案;2000年12月31日南昌抢劫绑架、枪击警察潘的特大刑事案---由此可见黑恶势力之猖狂凶残。
我们知道,并非所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是乌合之众。 有些黑社会性质组织不甘寂寞,除了妄想披上合法外衣之外,还拚命向一些地方的少数政府官员、党的干部、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靠拢,与之融合,从而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欺行霸市,鱼肉百姓,其手段之残忍,气焰之嚣张,令当地一些百姓敢怒不敢言,无法安居乐业。
随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展开,一些黑恶分子更是如同入网之鱼,丧家之犬,作案频率似乎也在加快,呈现出垂死之前的极度嚣张。尽管这部分黑恶分子的挣扎是垂死前的挣扎,但另有一部分黑恶分子尚未露出水面。这是因为他们头顶有着保护他们的“黑伞”。 如浙江温岭市和辽宁省沈阳市原个别领导都曾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充当黑恶分子的“黑伞”,更令人发指的是广西某地有两名公安局副局长竟然枪杀百姓庇护黑帮。
有些地方的官员之所以乐意充当“黑伞”,除了经济利益之外,还有政治上的需要。依靠这样的黑恶势力,他们既可以吓唬百姓,又可以威慑“政敌”。 看来,打黑必先收缴“黑伞”。“黑伞”在哪里,打黑就应打到哪里。新世纪已经来临,春天近在眉睫。一场打响黑恶势力的号角已经吹响。
今日长缨在手,必将缚住“黑”龙! 摘自《碧海银沙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