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嘉兴一特大拐卖儿童团伙8案犯被判刑
日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对该市一拐卖33名女婴的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8名案犯被判刑。
今年56岁的刘秋桂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农妇。1987年4月,她第一次从浙江浦江拐来一名女婴卖给海盐县一农民,获利300元,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专门做起拐卖女婴的“生意”。为拐到更多的婴儿,刘秋桂先后将浦江县的曹银凤、嘉兴郊县的范其英、高传宝、冯宝林、李小燕、郑根良等7人拉入她的拐卖团伙。
据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自1987年至2000年3月案发,单独或结伙拐卖了33名女婴。这些可怜的女婴在襁褓中就被卖到异乡,最高卖价4000元。其中刘秋桂一人就参与拐卖了31名婴儿,高传宝参与拐卖4名,冯宝林、范其英、李小燕参与拐卖婴儿各2名,郑根良、曹银凤参与拐卖婴儿各1名。
检察日报的报道说,主犯刘秋桂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该团伙的另外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摘自《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