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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增强妇女自我保护能力
广西是我国惟一的既沿边又沿海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使该区既是妇女儿童被拐出的高发区,又兼有拐入地的特点。近几年,随着中越两国关系正常化,两国间的边境贸易迅速发展,边境入出境人数激增,越南人非法入境、非法婚姻、非法居留的“三非”问题,已成为该区的一大社会问题。
今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发起的以打拐防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旨的“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正式启动。以妇联干部为主、志愿者参加的法制宣传队深入乡村,走家串户,将15万份《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打拐防拐能力———自治区妇联致全区农村妇女的公开信》发放到广大农村妇女手中。自治区妇联负责人介绍说,多年的打拐斗争经验使全区参与打拐的有关部门形成了共识:除了严厉打击犯罪分子,铲除买方市场外,还必须同时教育妇女,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她们自我保护的能力。“法制宣传万里行”将一直延续到明年1月。
6月15日,在自治区妇联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的带领下,区妇联权益部、妇女教育专家、法学专家深入柳州、桂林、河池地区的4个县,举办了四场“打拐防拐维权报告会”,3000多名基层领导干部参加了报告会。在拐出高发区融水县的拱洞乡、三江县的富禄乡,各举办了一期有乡干部、村干部参加的基层骨干培训班,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拐卖、拐骗妇女儿童犯罪的法律法规,联系当地拐卖特点,深入浅出,提高乡、村干部的法律常识,依靠他们去教育广大农村群众。
在区妇联的帮助下,全区各地、市县陆续启动“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和建立各级打拐防拐维权服务站。县级服务站均由县综治办、公、检、法、司、妇联的领导组成,乡级服务站则由分管副书记、司法助理、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派出所长、法庭庭长组成,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重大的拐卖案件,由维权服务站站长牵头组织案件分析,参加前期调查,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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