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未成年被告人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能定案吗? [案例简介]
韩某,男,17岁,系某职高学生。今年7月因被同学吴某控告奸淫其8岁的妹妹而被逮捕。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主要证据是韩某的口供,并且时供时翻,被害幼女的陈述不清。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充分,对韩某作出无罪判决。
[律师的话]我国刑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口供有真有假、真假混杂。一方面被告人对自己是否犯罪、如何犯罪知道得最清楚,其真实陈述对查明案情有重大作用;另一方面,被告人为逃避或减轻处罚,其虚伪陈述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如果只有被告人的口供,其真伪难辩,据以定罪判刑就极易产生冤假错案,而且被告一旦翻供,定案便失去根据。结合本案,仅有韩某的口供,不能认定韩某有罪。法院对其作出无罪判决是正确的,这也符合疑罪从无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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